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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市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医保局)自成立之初就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点,以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企业内生动力为目的,全力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规范透明的监管环境,努力构建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当前,维护和发展好医保领域营商环境,已经成为医保人共同的目标和努力的方向。
今年以来,市医保局以我市创建第三批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为契机,打造信用特色亮点,营造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浓厚氛围,该局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集众人之智、筹众人之力,探索出以信用为基础,以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为原则,按照信用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的新型监管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市医保局党组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立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关于加快推进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及《新乡市医疗保障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分解表,从诚信文化建设、公共信息共建共享、信用监管等方面,明确分管领导和牵头科室责任,同时,建立督导机制,分步骤、按节点扎实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是汇集信用信息,规范上报流程。制定下发《关于做好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做好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工作的通知》,加大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公信力。按照“应归应尽、应示尽示”的要求,明确联络员、信息员,全面梳理市医保局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优化完善信用平台系统,每月进行信用信息汇集,并及时上报“信用新乡”平台,同时建立完善数据审核校验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切实落实好“双公示”制度。
三是完善承诺制度,畅通公示渠道。制定印发《新乡市医保局关于建立信用承诺制度(试行)的通知》,按照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要求,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信用承诺、归集、评价、奖惩、共享、修复和监督管理,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入推动联合惩戒和信用修复。在医疗保障领域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度,要求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签订信用承诺书,并及时进行收集、分类和上报。
四是规范执业行为,加强分级监管。制定印发《新乡市医疗保障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信用评分标准,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将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分级分类,信用等级划分为A级(信用优秀)、B级(信用良好)、C级(一般失信)、D级(严重失信)四个等级。分级分类结果在市医保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按照《新乡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医师失信扣分标准》的有关规定,对医保服务医师信用评价实行信用分值扣分制,对其失信行为进行扣分。根据信用等级和失信扣分情况,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督促行业人员规范执业。
五是传播守信理念,营造浓厚氛围。精心制定宣传计划,加强组织领导,制订《新乡市医保局诚信建设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积极宣传《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利用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电子屏、广告牌、活动展板等形式,宣传信用监管措施及成效,积极倡导诚信道德规范,弘扬中华民族积极向善、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进一步提升信用意识和诚信理念,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成绩来之不易,困难不可低估。目前,医保领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仍然存在统筹协调难度大、营商环境综合评价指标提升难度大、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还需加强等问题。这说明,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依然在路上,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依然任重道远。下一步,市医保局将继续提高站位,切实增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加强全市定点医药机构的分级分类监管,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贡献力量。
(李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