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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新乡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
关于中共新乡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向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9月27日 中国共产党新乡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新乡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批准中国共产党新乡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了中共新乡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大会认为,市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中心大局,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有力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大会要求,全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发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市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适应现代化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大力实施“铁军工程”,持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以党建“第一责任”引领和保障发展“第一要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乡提供坚强保障。

大会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一刻不停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全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以更加坚定的意志、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进取的姿态、更加务实的作风,与时俱进、守正创新,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