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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执法检查

本报讯 (记者 陈荣霞)9月23日至2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刚带领市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第一执法检查组,分别到牧野区、获嘉县、延津县,对贯彻执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两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本次执法检查通过实地检查、开展座谈的方式进行。

李刚一行先后深入到精工绿色建筑科技产业园、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锦源化工有限公司、天鑫新能源、永新科技、山东鲁花(延津)食品产业园等处,详细检查“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座谈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情况汇报;企业负责人和各级人大代表就优化营商环境,特别是法治环境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李刚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化思想认识;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定维护法律权威;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担当;要加大“两条例”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各尽其职,各尽其责,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两条例”在我市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全力构建新乡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的投资创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