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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区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有实效
异地划拨执行款 护航企业发展

本报讯 近日,申请执行人新乡市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来到红旗区法院,将一面写着“为企保驾护航排忧解难 公正司法优化营商环境”的锦旗送给执行局政委齐晓南及承办法官宋福蕊,感谢法院为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的努力(如图)。

2020年1月中旬,新乡市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承包玻璃幕墙、门窗、雨棚等工程,因工程需要,从杭州某光电玻璃科技有限公司采购U型玻璃。供货合同签订后,新乡市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陆续支付定金、货款30万元,但杭州市某光电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始终未将合格产品送至工地。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新乡市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将杭州市某光电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经审理,红旗区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U型玻璃供货合同,并判决某光电玻璃科技有限公司返还预付款和违约金共计475290.5元。

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红旗区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立即展开工作。通过网络查控,发现杭州市某光电玻璃科技有限公司账户中有一笔27.5万元的存款,便立即进行了冻结、划拨操作。此外,在诉讼过程中保全的5万元财产,因系统问题无法进行划拨,9月9日,执行局政委齐晓南带队赶赴杭州当地银行,办理划拨手续、查询银行流水。

随后,他们赶到杭州某光电玻璃科技有限公司。齐晓南先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并向现场负责人宣讲不履行义务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却迟迟不肯露面,只说请法院和现场的公司负责人谈。而现场的负责人也以自己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由百般推脱,企图躲避执行。此时已经是13时多,该公司现场负责人拿出水果,无声地提醒执行干警“时间已经不早了”。面对这无声的“逐客令”,齐晓南首先拒绝了被执行公司的水果,并向身边的法警说:“饿了就叫外卖,今天既然来到杭州,案件就必须有所推进,既然这位负责人说管不了,那咱们就等管得了的人来!”

听到此言,该公司现场负责人意识到躲不过去了,遂主动联系法定代表人沟通。最终,该公司将剩余执行款29万余元汇入公司账户,执行干警来不及吃饭,再次赶往银行进行了扣划。至此,该案件圆满执结。

近年来,红旗区法院主动融入优化营商环境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抓手,扎实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通过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开展涉企专项执行行动等高效务实的有力举措,不断更新执行理念,改进执行方式,坚持将护航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放在第一位。 (禹亚光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