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组织人员通过实地走访受灾地区和企业(如图),联合市住建局、应急管理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调研我市受灾情况并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汇报。
8月27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行业新冠疫情防控和应对暴雨洪涝灾害影响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提出,对受新冠疫情和暴雨洪涝灾害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或单位,可以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不影响职工正常申请贷款;2021年7月~12月欠缴记录不超过(含)3个月并已补缴欠缴的,企业或单位所属职工及个人均视同连续正常缴存;对受新冠疫情和暴雨洪涝灾害影响,导致本人及配偶名下自住住房受损,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2万元。要缩短贷款办理周期,对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要在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完成抵押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方面的作用。
截至9月2日,市化纤厂为首批困难职工办理了提取手续,中心工作人员经过认真核查,为5名职工办理提取业务,提取金额10万元。8月18日至9月2日10个工作日内,完成4批次贷款发放,平均2.5个工作日发放贷款一次,共计242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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