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申请人娄某某兄妹在拿到1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后,特地前往原阳县检察院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看着失去双亲的兄妹俩嘴角处流露出的一丝微笑,办理此起司法救助案件的检察官心底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3月16日20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醉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由西向东行驶至一电动车销售店门口,与行人娄某某夫妇相撞,造成车辆损毁及娄某某夫妇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犯罪嫌疑人驾车逃逸。原阳县公安局民警根据现场群众提供的线索在李某某家中发现了嫌疑人及嫌疑车辆,经鉴定嫌疑人李某某血液乙醇含量为294.6mg/100ml。原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认定李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原阳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在依法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为了防止因刑事案件被害人得不到赔偿和及时救助而导致贫困,控申部门与案件承办部门进行了深入沟通,了解到被害人娄某某夫妻生前育有一子一女,现子女均未成年。夫妻二人生前在县城租住有一套公租房,妻子无业,二人死亡后家中田地无人耕种,还有年逾七旬的老人需要赡养。事故发生后,犯罪嫌疑人仅拿出了6万元丧葬费,无其他赔偿。
为了确保情况真实,把司法救助款项用到实处,控申部门又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如图),走访了当地村干部、街坊邻居等,从申请人老家再到他们租住的公租房,看到家里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他们最终认为申请人家庭确实有困难,决定给予兄妹司法救助,让他们感受到国家司法的温情。同时联合县扶贫办、民政局等单位,落实有关政策和帮扶措施,多方合力帮助申请人渡过难关。
(夏兴宇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