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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9日 星期
红旗区检察院
教育整顿促提升 率先垂范重实效


本报讯 近日,红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董某某、黄某某等30人涉嫌诈骗一案,在红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如图)。红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安新生出庭支持公诉,依法履行国家公诉人职责。

为引导侦查人员通过旁听法庭举证、质证、认证及法庭辩论,审视所办案件的证据体系,指导他们在今后的侦查办案中,按照检察机关、法庭对证据的要求收集证据、固定证据,推动解决刑事侦查活动中存在的证据收集不全、案件退补率高等问题,特邀请市公安局南环分局侦查人员旁听庭审。

被告人董某某伙同黄某某于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期间,在武汉市以开设某网络信息咨询公司的名义,先后招聘被告马某某、刘某某等40余人入职,采用冒充证券公司客服人员,对不特定人员拨打诈骗电话、发送诈骗信息、诱骗他人加入虚假的股票交流群等手段,骗取被害人信任,尔后将微信群出售给电信诈骗团伙获利,为诈骗犯罪活动提供直接帮助。经核实,该团伙诱骗他人添加微信12732个,组建并出售微信群130余个。经公安部刑专系统、公安部电信网络犯罪侦办平台比对筛查,已发现涉及全国范围内有被害人报案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28起,涉案总金额高达3300余万元。该案涉及范围广,涉案人员多,有较大社会影响。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安新生认真审阅全部案卷材料,严格审查证据,仔细剖析案件细节,预判案件焦点,为庭审准备了详实的证据材料。

庭审中,安新生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出示了本案的相关证据,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节,进行了全面指控,并就本案的社会危害性、量刑建议等发表了公诉意见。被告人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本案将择期宣判。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红旗区检察院领导已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多起,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明显,彰显了红旗检察人在案件办理中勇向前、敢亮剑的使命担当。在办理案件的同时,该院根据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联合出台的《新乡市刑事案件侦查人员参加庭审旁听暂行规定》要求,连续3次邀请侦查人员参加庭审旁听,对引导侦查机关及时、全面固定收集证据,完善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金莹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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