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11日,红旗区法院班子成员深入区委办、组织部、人社局、商务局等14个单位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宣讲活动。
宣讲活动围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及贯彻要求作详细解读,并深入剖析了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强化了党政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了解和掌握。
通过本次宣讲活动,进一步筑牢了党政领导干部防止干预司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积极推动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成为共识,为司法机关依法履职尽责、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杨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