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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马锁文辞去职务的决定

(2021年5月28日新乡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新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马锁文辞去新乡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新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