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XG2021031
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热电联产技改项目平面规划及建筑方案经2016年第一次凤泉区土地资产和规划委员会会议研究通过,后因生产工艺调整,现需对规划平面及建筑方案进行调整,平面规划调整方案经凤泉区土地资产和规划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研究通过。该地块位于凤凰山大道以南、新中大道以西区域,规划净用地面积258225.18平方米(约387.14亩),调整后容积率0.72,绿地率14.57%,建筑密度43.81%,总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186776.63平方米,大车停车位70个。
为增强我市规划透明度,维护公众的城市规划知情权和对城市规划的监督权,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现将该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相关权益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
项目名称: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热电联产技改项目
项目地点:凤泉区凤凰山大道以南、新中大道以西交叉口西南角
规划审核负责人:阎 君 电话:3918812
规划公示监督人:宋伟斌 电话:3833566
公示日期: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31日
公示网址:nrpb.xinxiang.gov.cn
公示牌安全维护责任单位:国电投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3916103
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