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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2日 星期

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群众举报件信息公开
(第8、9、10、11批 2021年4月21日)

12 X2HA202104170041 反映“新乡市凤泉区南张门鑫隆包装有限公司在厂区东拉丝车间(车间南头)挖渗坑一个,已存在5年,污水直排入渗坑,渗坑上面盖预制板并且将地面硬化。”

新乡市凤泉区

1.经核查,该企业拉丝车间南部有一个长5米、宽3米、深1.5米已做硬化的挤出机循环冷却水池,为生产使用装置。该企业项目生产用水为加热挤出工段的冷却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未发现污水直排入渗坑问题。

2.在核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车间窗户未进行密闭,废气收集效果不好,造成产生的VOC废气未经处理无组织排放。 部分属实 4月19日,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凤环罚先告字〔2021〕71号),责成该企业对拉丝挤出车间窗户进行密闭,对存在废气无组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该企业将车间窗户进行密闭,该企业于4月19日将车间窗户密闭到位。

13 2HA202104150027* 辉县市张村乡杨圪垱村东方建材粉尘、噪声污染严重。

辉县市

大气

经核查,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该案件与第五批(新乡X2HA202104110033)反应内容基本一致,为重复举报。

经查,群众反映的辉县市张村乡杨圪垱村东方建材名称为新乡市东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位于辉县市张村乡杨圪档村西800米,法定代表人是赵志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782668871244F。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10782668871244F001P。该公司共有3个生产项目,分别是年加工石材10万吨项目、年产80万吨高标号水泥粉磨生产线项目和年产3.5万吨轻质碳酸钙项目。

(一)年产80万吨高标号水泥粉磨生产线项目和年加工石材10万吨项目于2016年12月20日通过辉县市环境保护局备案(辉环清改备第3号)。其中,年加工石材10万吨项目主要原料为青石块;产品为石子;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破碎→筛分→成品;石材加工车间的破碎工段和1号、2号筛分工段均配套安装了袋式除尘器;本项目高噪声设备采取适当的减振、隔声等降噪防治措施及距离衰减后有效降低噪声。年产80万吨高标号水泥粉磨生产线项目主要原料为熟料、石膏粉、粉煤灰、矿渣;产品为水泥;主要生产工艺:原料→磨粉→入库→包装→成品;水泥粉磨车间的水泥磨机、密封式传送带、产品包装车间均配套安装了袋式除尘器;该项目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音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标,对周围居民生活影响较小。

(二)年产3.5万吨轻质碳酸钙项目于2008年5月6日经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新环监〔2008〕117号),于2010年2月8日经新乡市环境保护局验收(新环验〔2010〕018号);该项目主要原料为石灰岩,主要产品为碳酸钙;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煅烧→出灰→化灰→挤浆→烘干→筛分→包装→成品;该项目煅烧窑、烘干、筛分生产工段都配套安装了袋式除尘器;本项目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密闭厂房等措施进行治理。

2021年4月16日上午,联合调查组对新乡市东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再次进行了现场核查。经调阅该公司12日至16日用电量在线数据,该公司未恢复生产。 部分属实 针对2021年4月12日现场检查时发现的部分物料未覆盖、厂区道路有积尘等问题,辉县市环境保护局已对其立案查处,于2021年4月13日对该公司下达了《环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辉环罚先告字〔2021〕116 号),处以罚款5.96万元。目前该公司已对坍塌原料库堆存的易扬尘物料进行全面覆盖,对修路过程中挖出的泥土进行及时覆盖,厂区内所有道路进行全面保湿保洁。

14 D2HA202104140041 新乡市辉县市高庄乡贾沟村,村支部书记(吕志涛)贪污大队的钱,在没有经过农民同意的情况下,直接把农民耕地作为治理矿山改造使用。

辉县市

其他污染,土壤

(一)群众反映的“贾沟村村支部书记(吕志涛)贪污大队的钱”的问题。经调查,2020年以来,辉县市高庄乡贾沟村个别群众曾多次向辉县市高庄乡纪委反映村支部书记吕志涛贪污问题,2020年10月,辉县市高庄乡纪委牵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未发现吕志涛贪污等经济问题,调查案卷已移交辉县市纪委。

(二)群众反映的“贾沟村村支部书记(吕志涛)在没有经过农民同意的情况下,直接把农民耕地作为治理矿山改造使用”的问题。该问题所指实际是位于新乡市辉县市高庄乡贾沟村南的“辉县市拂晓工贸建材有限公司石灰岩矿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矿山治理项目。按照辉县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露天矿山综合治理项目实施的批复》,辉县市拂晓工贸建材有限公司石灰岩矿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实施矿山修复治理。该项目于2020年8月通过辉县市高庄乡人民政府公开招标,由龙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具体实施。该项目治理区面积0.07平方公里,自2020年10月3日开工,2020年12月31日竣工,其中复垦耕地约41.32亩,新增林地约21.81亩,2021年1月通过项目初验。

该矿山治理区域内涉及辉县市高庄乡贾沟村第6村民小组群众耕地6.8亩,涉及农户5户。项目实施前,贾沟村村支部书记吕志涛已告知涉及耕地的群众,并经群众同意后,对此处耕地进行修复,修复后按原来实际面积归还给涉地群众继续耕种。项目施工之初,贾沟村第6村民小组组长尚天福曾组织本组内村民(其中包括涉地5户农户)到项目现场协商修复后归还耕地的相关事宜,当时已征得到场群众一致同意。

该区域治理前,耕地耕种条件极差,长期撂荒。治理后,该项目区域内涉及群众的耕地已按照治理标准进行了覆土和整治,复垦耕地面积增加,土层加厚,土质改良,形成了大块梯田,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更便于群众耕种。 部分属实 (一)新乡市政府已督促辉县市政府对高庄乡贾沟村两委干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推进“小微权力”运行,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二)新乡市政府已督促辉县市政府立即与高庄乡贾沟村涉地群众进行沟通,按不少于原有耕地面积归还给农户,并做好涉地群众工作,确保群众满意。

15 X2HA202104150064 新乡市辉县市高庄乡贾沟村书记吕某于2020年农历九月未经举报人同意,强行开挖破坏其3.5亩耕地 辉县市 土壤 经辉县市政府调查,群众反映的“新乡市辉县市高庄乡贾沟村书记吕某于2020年农历九月未经举报人同意,强行开挖破坏其3.5亩耕地”问题,与2021年4月15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八批转办案件,编号D2HA202104140041,反映的问题是同一问题,属重复举报。

该问题所指实际是位于新乡市辉县市高庄乡贾沟村南的“辉县市拂晓工贸建材有限公司石灰岩矿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矿山治理项目。按照辉县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露天矿山综合治理项目实施的批复》,辉县市拂晓工贸建材有限公司石灰岩矿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实施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该项目于2020年8月通过辉县市高庄乡人民政府公开招标,由龙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具体实施。该项目治理区面积0.07平方公里,自2020年10月3日开工,2020年12月31日竣工,其中复垦耕地约41.32亩,新增林地约21.81亩,2021年1月通过项目初验。

该矿山治理区域内涉及辉县市贾沟村第6村民小组群众耕地6.8亩,涉及农户5户。项目实施前,贾沟村村支部书记吕志涛已告知涉及耕地的群众,并经群众同意后,对此处耕地进行修复,修复后按原来实际面积归还给涉地群众继续耕种。项目施工之初,贾沟村第6村民小组组长尚天福曾组织本组内村民(其中包括涉地5户农户)到项目现场协商修复后归还耕地的相关事宜,当时已征得到场群众一致同意。

该区域治理前,耕地耕种条件极差,长期撂荒。治理后,该项目区域内涉及群众的耕地已按照治理标准进行了覆土和整治,复垦耕地面积增加,土层加厚,土质改良,形成了大块梯田,环境得到很大改善,更便于群众耕种。 部分属实 新乡市政府已督促辉县市政府立即与高庄乡贾沟村涉地群众进行沟通,按不少于原有耕地面积归还给农户,并做好涉地群众工作,确保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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