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对医院医保基金的使用加强监管,保障基金安全,4月15日下午,辉县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召开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动员会。会议由院长郝晓兰主持,医院全体职工及各行政村村医近20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该院副院长郭辉宣读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的有关内容。辉县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赵山冬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进行详细解读。赵山冬就《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出台背景、医疗违规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医保基金的制度建设和“三合理”“一规范”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解读与分析,并重点解读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基金使用的法律责任。同时,他还通过典型案例解析,强调医院规范临床医疗行为,为患者提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责任和意义,以及如何通过内控建设来促进医保基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最后,辉县市卫健委主任助理、辉县市第三人民医院党支部书记李志强为会议作了总结。他说,《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执行,这对医保法制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全院职工要不断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融入到实际工作中,学用结合,切实增强维护医保基金的责任意识,规范诊疗行为,合理、合法使用医保基金,严禁触碰医保基金红线。
(孟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