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卫生健康委《河南省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卫生健康委的部署,新乡市实施献血者及其亲属在出院结算时“一站式”减免相关用血费用,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服务承诺,这将进一步提高无偿献血者的获得感、荣誉感和归属感。
一、免费用血政策
1.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免费享用献血量3倍的血量,自献血之日起5年后至终生,免费享用献血量等量的血量;献血量累计满800毫升的,10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10年后至终生免费享用献血量3倍的血量;献血量累计满1000毫升以上的,终生免费享用所需血量。
2.献血者的家庭成员临床用血的,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二、用血费用减免对象及范围
在河南省献血的无偿献血者本人和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指献血者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
无偿献血者献血之后用血的,即可报销本人及家庭成员临床用血费用。
三、用血费用减免途径
1.医疗机构直免
凡是在我市已开展临床用血直免工作的医院住院输血,出院时可在该院结算窗口报销,目前我市已开展直免工作的有17家医院: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市中心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传染病医院,河南荣军医院,陆军第83集团军医院,辉县市人民医院,卫辉市人民医院,延津县人民医院,新乡县人民医院,封丘县人民医院,长垣市人民医院,原阳县人民医院,获嘉县人民医院。
2.微信公众号办理报销
关注“河南无偿献血”微信公众号,点击首页“用血减免”进入“河南省血费减免系统”,选择献血地血站名称,按照提示输入相关信息和材料,输入完毕界面会显示已完成,提交材料即可。
3.在用血地或献血地血站报销
市中心血站免费用血办理地点:新乡市科隆大道95号。咨询电话:0373-5025981 5025995
四、所需材料
1.无偿献血者本人在就诊医疗机构报销临床用血费用需提供:
(1)献血证(电子献血证);
(2)献血者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军(警)官证、士兵证、港澳通行证、台胞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
2.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在就诊医疗机构减免临床用血费用需提供:
(1)献血证(电子献血证);
(2)献血者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军(警)官证、士兵证、港澳通行证、台胞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
(3)与献血者关系的证明(户口簿,结婚证,派出所证明,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及所在单位证明中任何一种即可)。确实无法提供与献血者关系证明的,需提交河南省临床用血费用减免承诺书。
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在血站或网上(微信)报销临床用血费用时,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就诊医疗机构结算发票(若为电子发票需打印纸质且加医院结算章)和用血清单及诊断证明。
(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