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
      

迁坟公告

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城项目的工作安排,为确保征地后续工作顺利实施,征收土地范围内坟墓须在规定限期内及时迁移。请项目范围内(东至规划新北一路,南至规划牧一路,西至牧野大道、北至创业路)村庄的坟主亲属在5月1日前到各村村委会办理相关手续。同时,自公告之日起严禁在上述地域范围内葬坟,望互相转告。

联系人:各涉及村“两委”负责人

特此公告

新乡市牧野区牧野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