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延津县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席爱珍。参加工作以来,年均办案量均名列延津县法院前列,至今结案5000余起,无一起发回重审。
除了公正审理,还要案结事好,让当事人心服口服,这是席爱珍办案的原则。累的时候她也会有埋怨,但想一想,一生坚持做好一件事本身就是一种成功,她说无怨无悔。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席爱珍一直坚守的工作守则。
席爱珍毕业于河南省司法学校,1992年分配至延津县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审判员,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庭长,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她先后被授予“延津县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法官”“全省优秀女法官”“河南省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被市中级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多次,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2次。
参加工作以来,她始终不忘初心,坚持法律信仰,牢记使命,坚持司法为民。她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根本追求,努力站在双方角度,拉家常、讲乡情、说法理,让夫妻破镜重圆,让邻里握手言和,将一桩桩矛盾就地化解。
她出色的工作表现,赢得了群众的交口称赞、组织的充分肯定。
20年来,她审理的5000余起案件,75%的案件通过调解解决,没有一起案件因事实不清或适用法律错误被发回重审。
工作中,她善于创新、总结、推广审判经验,追求案件在法律、政治与社会效果上的统一。2003年,她总结出了情感互动法、直陈错误法、宣讲法律法、面对面直接调解法、分开隔离间接调解法、冷热结合调解法等十多个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与技巧。2015年,她组建延津县法院家事案件调解委员会、创建诉前家事调解室、制订家事调解流程,她主抓的家事工作受到了上级法院的肯定,当年的全市家事调解交流会在延津县法院召开,并将其家事工作做法作为先进经验在全市法院推广。2019年在抓好家事、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审判工作的同时,她全年结案374起,居该院之首。其中家事案件结案158起,调解137起,调解率为86.7%。
笔者问她:“一年办理这么多起案件,累吗?”她说:“累啊,但是一辈子能坚持做好一件事情,就是成功。所以,累并快乐着。”
(侯成胜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