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卫辉市司法局在检察院、监狱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支持下,顺利将社区矫正对象张三(化名)依法收监,这是卫辉市2020年首例社区矫正对象因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被收监执行。
为严格履行职责,保障刑事执行工作的严肃性和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根据省司法厅统一部署和新乡市司法局要求,2020年11月份,卫辉市司法局组成专项清查小组全面开展假暂专项清查活动。通过入户走访、查阅档案资料、身体鉴别集中检查、核查现实表现等对辖区内全部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逐一清查。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身体鉴别集中检查活动中,发现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
社区矫正对象张三于2019年8月2日到卫辉市司法局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矫正期间表现良好、认罪服法、服从监管,未出现过违规情形。2020年11月20日,卫辉市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张三前往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做医学鉴定和司法鉴定。经鉴定,张三病情好转,不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条款。12月15日,卫辉市司法局组织卫辉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卫健委对张三是否符合收监条件进行评议。经评议,一致认为张三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提请收监执行。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社区矫正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卫辉市司法局于12月16日依法向河南省监狱管理局提出提请收监执行建议。12月28日,河南省监狱管理局决定由新乡监狱将张三收监执行。12月29日,监狱干警将张三收监执行。
随后,卫辉市司法局在检察院、监狱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支持下,顺利将社区矫正对象张三依法收监,这是卫辉市2020年首例社区矫正对象因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被收监执行。此次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收监工作,实现了矫正和收监环节的顺利衔接,切实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刑事执行工作的权威。 (张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