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红旗区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冯国鹏在找到“躲猫猫”已久的被执行人秦某后,巧用执行威慑,高效促使被执行人秦某履行了法律义务。
事情还要从几年前说起。被告秦某向原告丁某借款3.5万元,出具借条载明还款期限和利息,并表示若不能归还借款,愿将自己名下的一套住宅冲抵借款。后被告秦某未能按时还款,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秦某偿还丁某借款3.5万元及利息。
2020年1月,该执行案件交由执行法官冯国鹏承办。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冯国鹏首先传唤被执行人秦某到院,经过释法明理,秦某与丁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答应分期偿还欠款,但在偿还3期共计2.3万元欠款后,秦某又玩起了“躲猫猫”,案件执行陷入了僵局。
今年1月13日下午,丁某在外出时发现消失了几个月的秦某,立即拨通了110,110迅速出警,将被执行人秦某先行带回派出所,并立即告知法院执行局进行移交处理。将秦某带回法院后,执行法官再次对秦某进行劝导,但是被执行人秦某态度恶劣,始终不听劝告。面对被执行人无赖的行为,执行法官对其下了最后“通牒”,告知其如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可以依法拍卖其名下房屋,并亮出了最后底线——“拘留甚至追究其拒执罪刑事责任”。在如此强大的执行威慑下,被执行人秦某现场通过转账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
(禹亚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