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更是实现伟大中国梦的力量源泉。获嘉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检察职能,扎实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努力打造“未检”特色品牌,赢得了群众的普遍认可。
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让法治阳光照进每一所中小学校
“你们要珍惜时光、爱护自己,不违背道德,不触犯法律。”获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遂林在《致全县中小学生的一封信》中如是说。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获嘉县检察院联合县教体局印制5万余份《呵护青春护航成长》法治宣传册,发放到全县中小学校,宣传册图文并茂,内容丰富,涵盖了“什么是未成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权益保护和常见未成年人犯罪案例及讲解”等内容。
11月4日,高遂林带头到获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为千余名师生送去一堂精彩纷呈的法治课,引导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自觉做到学法、用法、尊法、守法。随后,该院其他8名领导干部以法治副校长身份,深入到各乡镇偏远中小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捐赠法律书籍,开设法治讲座,切实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近年来,获嘉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不懈狠抓“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见效,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扎实开展以“同舟共济、检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全国抗疫最美家庭代表王国晓、郭燕芝为师生作抗疫先进事迹报告,向中小学校捐赠1000余册法律书籍(如图),激发了师生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热情。
另外,该院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联合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对校园周边环境、食品安全、网吧等进行常态化专项检查,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的全面复学期间,联合县教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部分中小学校的疫情防控措施、学生在校就餐等方面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堵塞校园安全漏
洞,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平安、和谐的法治环境。今年以来,共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5次,受教育人数7300余人。
落实特殊司法制度: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未检’工作是一项有温度的工作,需要及时给予未成年人‘特殊照顾’,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撑好法律的‘保护伞’。”高遂林说。
针对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获嘉县检察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宽严相济办理未成年人涉罪案件,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1月16日,获嘉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正式向涉罪未成年人张宇(化名)宣告了不起诉决定书,张宇的父母紧紧握着检察官的手,不停地道谢,张宇本人则当场表示:“以后一定学法遵法,再也不做错事儿了。”10个月前,未成年人张宇因为琐事、一时冲动把人打成了轻伤,随后被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移送至获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未检”办案组经过讨论,考虑到张宇系未成年人,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并且积极赔偿,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在征询了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公安机关、被害人等多方意见后,依法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在6个月的考察期,张宇积极履行相关义务,定期向检察官汇报思想状况,检察官则根据其日常表现,适时开展跟踪帮教,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获嘉县检察院“未检”工作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司法制度,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认真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心理干预、社会调查等特殊程序,努力实现对未
成年被害人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权益的特殊、优先保护。今年以来,共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10人,安排亲情会见3人,落实法律援助23人,犯罪记录封存18人,帮扶教育2人,进行特殊预防1人次。
凝聚社会各方合力:让祖国未来健康茁壮成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社会都要关心少年儿童的成长,支持少年儿童工作。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
因此,保障未成年人健康茁壮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共同努力。作为司法机关,获嘉县检察院立足自身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司法制度,同时,切实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的日常联系沟通,努力构建起未成年人保护的共同合力。
该院积极构建协作配合机制,全面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一方面规定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报告义务,解决“发现难”的问题;一方面加强对全县学校教职员工的管理,对新招聘教师均进行入职查询,对校外培训机构、中小学在职教职工进行违法犯罪记录查询,从准入角度强化安全“防线”。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业已公布,并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七章“司法保护”对检察机关有关职责进行了明确。下一步,获嘉县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不断转变司法理念,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司法制度,持续强化未成年人司法的双向、综合、全面保护作用,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黄龙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