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新乡县龙华医院、新乡县翟坡镇卫生院、延津县中医院、延津东方骨科医院、辉县市中医院、卫辉市妇幼保健院、卫辉市城郊乡卫生院、河南宏力医院、长垣市中医医院、封丘县中医院、封丘华康综合医院、原阳县中医院、原阳县中心医院等13家医院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不合理收费问题。将收费诊疗项目分解成多个项目收费;将已有明确项目内涵的诊疗项目重复计费;超出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各套餐项目之间重复收费。
二、串换项目(药品)问题。
将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串换为目录内收费;将低价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套用高价收费。
三、不规范诊疗问题。收治明显未达到住院指征的患者入院治疗;超医保目录支付限定范围使用药品或医用耗材纳入医保结算;未按照医保目录规定。
四、虚构服务问题。虚构医疗服务结算。
五、超范围执业。开展与自身资质不符的诊疗服务并纳入医保结算。
目前,各医院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正在认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