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笔者从市医疗保障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1月5日,备受瞩目的首次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在天津开标。作为推进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的首个产品,冠脉支架(俗称心脏支架)此番中标价格出现大跳水,从均价1.3万元左右降至700元左右。按照这个降幅和2019年我市的冠脉支架用量测算,冠脉支架在我市医疗机构使用后,每年将为我市患者节约医药费用8000余万元。
市医保局新闻发布会于12月11日在中国移动新乡分公司大礼堂举行(如图)。会上,市医保局副局长唐国友重点通报了全市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治理成果;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郭明春重点通报了市医保局组织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情况;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科长赵佰珍重点介绍了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的内涵;市医疗保障局法规和基金监管科负责人袁红武重点介绍了参保人员欺诈骗保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由市医保局办公室负责人王健主持。
《新乡日报》《平原晚报》、新乡日报融媒体、新乡广播电视台、新乡广播电视台融媒体等新闻单位记者出席新闻发布会。
欺诈骗保行为主要有哪些表现呢?唐国友介绍,有如下表现的,均为欺诈骗保行为。
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表现: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4.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5.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6.挂名住院;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
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表现:1.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2.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3.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4.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
参保人员的表现:1.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2.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3.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并倒买倒卖从中非法牟利。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表现:1.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手续;2.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
唐国友强调,为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今年以来,市医保局在全市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全市医保部门共出动200余人,成立30余个检查组,按统筹区域分工负责,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开展全覆盖检查,对各县(市)、区定点医疗机构中业务收入靠前的3家医疗机构,由市医保局牵头进行检查,并对两家医保经办机构进行了飞行检查。
截至11月底,全市共检查定点医
药机构1256家,覆盖率达100%,查处涉及违规医保资金1.22亿元,解除服务协议1家,暂停服务协议27家,约谈警告955家,限期整改1061家,行政处罚1家,通过媒体曝光2起欺诈骗保案件,移交司法机关2人,追回医保基金498.51万元,其余违规医保基金正在陆续追缴中。
郭明春在通报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情况时说,积极落实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是市医保局的一项重大惠民举措,是增进群众福祉的民生工程。通过集中采购,能够显著降低药品价格,减少患者看病支出。所谓药品集中采购,是指多个地区或医疗机构组成药品采购联合体,以集中谈判、招标的形式购进所需药品的采购方式,用最通俗的话讲就是“团购”,其目的是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销工作,降低药品价格和购销成本,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为让更多患者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市医保局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自2019年年底至今,组织落实了集中采购药品使用工作。第一批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共25个中选品种,于2019年12月31日开始在我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面使用;第二批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共32个中选品种,于今年4月30日在我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面使用;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于今年8月20日在上海组织开标,共56个中选药品,目前正在等待上级通知按要求在我市推广使用。
在新闻发布会上,新乡日报社记者提问:集中采购药品,使药品价格降幅很大,大幅度降价之后,药品的质量会不会受到影响?
郭明春回答,通过集中采购的药品,质量肯定是有保证的。拿第一批25种药品来说,平均降幅达到59%。比如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治疗慢性乙肝的“恩替卡韦分散片”(0.5mg/28片/盒),原销售价格为一盒302.84元,此次中选价格为5.5元,降低了98.18%。上述药品在全市的推广使用,预计每年为我市患者节约医药费用5000余万元。另外,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已通过一致性评价作为质量的托底要求,可以保证其质量和疗效;相关部门也将进行全周期的质量监督,切实保障中选药品的质量。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健康意识越来越强,对参加医疗保险也越来越重视,同时也体会到医疗保障的范围越来越全面,政策越来越优惠。但很多人在参保缴费的同时,对应该享受的待遇保障并不完全了解。为此,赵佰珍围绕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范围和对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待遇、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赵佰珍最后温馨提醒,一次缴费基本上做到了应保尽保,可以享受多种待遇保障,是参保人员的权利。如果参保人员对政策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拨打市医保局待遇保障科的办公电话0373-3695180进行咨询。
(刘萍王健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