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收官之年,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今年12月4日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前后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月”活动。
“宪法宣传月”活动从11月25日开始,至12月25日结束,主题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七五”普法工作成就等内容。
活动安排
(一)举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报告会。“宪法宣传月”活动期间,举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报告会,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刊发“致全体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和署名文章。12月2日,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在《新乡日报》刊发“致全体市民朋友的一封信”;12月4日,市领导在《新乡日报》发表署名文章。
(三)组织全市无纸化法律知识考试。12月7日至12月11日,组织全市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无纸化法律知识考试。
(四)组织开展“有奖问答”活动。12月1日至12月25日,在“法治新乡”“新乡普法”等微信平台开展“弘扬宪法精神共建法治新乡”有奖问答活动。
(五)组织“送法进校园”、宪法进农村、宪法进企业、宪法进机关、宪法进社区、宪法进军营和宪法进网络等主题活动。
(六)“宪法宣传月”活动期间,在全市各公交车、长途车和车站播放宪法宣传片及优秀法治微视频作品;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向全市手机用户推送公益普法短信。
(市普法办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