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方案,牧野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和河长办统筹谋划、协调监督作用,不断强化河湖水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服务牧野区河湖生态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近日,牧野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人员在与区河长办公室工作人员一同巡河时发现,共渠北岸共产主义大桥以西至共渠省级河长公示牌,沿河堤路散落大量生活垃圾、农作物秸秆长约300米。给共渠污染防治带来隐患,可能造成共渠及周边环境的二次污染,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针对污染情况,牧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向检察长董颖汇报后,经实地调查取证、摸排具体情况,第一时间对案件线索进行研判,针对发现的具体问题,立即向负有法定监管职责的牧野区某办事处送达了检察建议书,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河道清障职责,责令责任者清除阻水障碍物,切实加强对生态环境和河道行洪安全的监管,办事处负责人表示将按照检察建议书第一时间进行整改。
(周丰娟 张赛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