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子丞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各大城市小区的住宅楼越盖越高。但同时,“不经意间”的随手一抛也随之不断增多,高空抛物、坠物屡见不鲜、屡禁不止。所谓高空抛物,是指从高处抛掷物品,这个现象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不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也影响了社会和谐与稳定。
3个月前,一起由四川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当庭宣判的高空抛物案件吸引了众多网友的目光,为什么一起高空抛物案能抓住这么多人的眼球?是因为在这次事件中,从高楼上降下来的既不是厨房垃圾,也不是洗漱用具,而是一把明晃晃的菜刀。
案情回顾:周女士与其男友是小区10楼租户,2019年11月15日,两人凌晨外出吃夜宵,直到早上7点多才返回。而后因琐事发生了争吵,于是情绪不稳的周女士将客厅桌子上的物品挥落后,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从窗口扔出。
事发后接到报警时,民警发现落下菜刀的地点紧邻一个公交车站,直线距离仅10余米,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而在当天上午10点,经调查后,民警在该小区住宅内将周女士抓获。随后,周女士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并被青羊区检察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
办案检察官:在本案中,周女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虽然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能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院判决:在本案中周女士所在的居民楼地处闹市区,且楼下为城市主要街道,上午8点正是上班高峰期,人、车流量大,周女士在明知自己扔菜刀的行为会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仍然放任自己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为何高空抛物没有伤人,却仍然要受到处罚?
很多人认为,既然高空抛物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那就没必要受到惩罚,法院的判决未免太过苛刻。但实际上,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高空抛物是非常危险的一种行为。
法律规定,高空抛物没有造成人员受伤的,但如果有社会危害性的,可以按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而在2019年最高法院出台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了要依法惩处构成犯罪的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同时符合相应情形的,要依法从重惩治,从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高空抛物、坠物问题是物业管理的一个难点,由于没有有效的监管途径,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要解决高空抛物问题,最重要的还是要靠自我约束,靠我们每一名住高楼的住户审慎行使自己的权利,不要让自己手中的垃圾变成了害人更害己的利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守护好属于我们“头顶的蓝天”。(作者系第83集团军某旅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