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召开。会上对《新乡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6个部门的主要领导,接受了市人大代表的询问。
市教育局局长李修国就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务实的解答。李修国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大力支持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条例》实施3年以来,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新建85所、改扩建481所、新增建筑面积116.2万平方米,新增学位17.8万个、投资26.8亿元。其中,市区新建中小学校14所,新增学位2.6万个,有力地加强了教育资源供给。下一步,市教育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切实履行义务教育主体责任,科学编制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真正做到多建学校、快建学校、建好学校、办好学校,让群众家门口的好学校越来越多。
针对每3年对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的问题,李修国说,市教育局于2017年年底会同自然资源与规划、住建等部门,通过调研论证等方式,对教育专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并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行修编。为更好地适应城市发展、优化学校布局、回应群众期盼,今年,市教育局再次启动我市教育专规修编工作,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中。
同时,市教育局每年都会通过专项督导、年度督政等方式,对教育规划实施情况等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对县(市)、区的目标考核体系,并通过《新乡日报》向社会公布。这次市人大对《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也是对我市教育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的一次深度评估,对抓好教育专项规划的修改完善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下一步,市教育局将继续严格落实《条例》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教育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的督导评估和结果运用,努力让教育专项规划更加完善、更具实效。
(王俊芳李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