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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2日 星期

“骗群众的钱我是准备还的”


徐霞

一个并不算富裕的豫北小镇的农村党总支第一书记,在短短两年时间内,通过各种手段骗取群众219万余元,令人咋舌。其骗来的钱,都是群众的血汗钱。群众为什么信任他,把钱交给他?就因为他是一名乡村干部,也是群众眼里的“父母官”。

曹强(化名),男,1978年出生,党员,2017年4月任获嘉县太山镇人民政府党政办主任,兼任太山镇太山村党总支第一书记。2018年9月10日,因涉嫌严重违法,被获嘉县纪委监委留置。

骗取群众钱财,侵害群众利益,办理群众事务吃拿卡要……曹强理想信念丧失,价值观扭曲,腐化堕落,忘记了自己作为一名乡镇干部的初心使命;贪欲膨胀、奢靡享受、为所欲为、坑蒙拐骗,忘记了自己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作为一名乡镇干部,他不是想方设法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而是挖空心思乘机捞钱,满足其虚荣心,供其个人挥霍。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9年的最后一天,12月31日,曹强一案终审驳回上诉,至此,这起在当地影响极其恶劣的案件尘埃落定。

“美丽乡村”建设成了他的敛财工具

“你只要先把前期设计费交了,我保证让你有工程干。”曹强特殊的身份,使得他说出的话令人深信不疑。

曹强原任获嘉县太山镇党政办主任,由于当时太山镇太山村各种矛盾突出,没有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2015年年底,镇党委决定让曹强兼任太山村党总支第一书记。正是因为有了这个身份,为曹强处心积虑地骗取钱财提供了机会。

在太山镇政府申报太山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中,曹强组织协调相关单位配合项目建设工作,在这个过程中,他看到了“商机”。

“谁想干这个工程,先把设计费和预算费拿出来,我保证能中标。”曹强说这话,有人就相信了,他对外谎称只要交了项目设计费,就能够给予工程标段施工。2018年7月份,先后骗取岳某20万元、邹某30万元、付某10万元所谓的“设计费”,所骗款项全部打入曹强个人账户,用于其挥霍。

用曹强自己的话说,“美丽乡村”建设工程能不能中标也不是我说了算,我就是打着这个旗号骗点钱。我也没有

向镇领导汇报过,反正他们那些人也是想通过不正常的渠道获得这个工程。

曹强歁上瞒下,招摇撞骗,把手中的权力当成了摇钱树,为自己换取不正当利益,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党员干部,在个人欲望面前,将国家法纪抛之脑后。

纵容村民收取“保护费”

“到太山村干活不容易,还没有开

始施工,我们就先宴请曹强,其间,他向我表达想要借3万元钱,考虑到咱干的工程在太山村,还得靠他罩着,就给了他3万元,希望能顺利完工。”说起当时的情况,太山村中心幼儿园教学楼项目工程施工方负责人张某这样说。

即便是这样,工程施工依然不顺利。

“当时他们向我勒索钱财,我给曹强说了,他却说让我给点钱就算没事了。”幼儿园教学楼项目工程开始建设施工,在此过程中,太山村原东南片片长马某等人多次阻挠施工,并向施工方勒索钱财,施工方负责人找到曹强反映该情况。曹强以马某当时也对该项目进行投标,没有中标也造成了损失,反而劝导施工方给点钱了事。

多次勒索阻挠施工,工程进度无法正常推进,施工方被逼无奈支付给马某现金3000元,当时把钱给马某后,让马某打了一张收取“保护费”的收条。事后,曹强为马某出谋划策、规避风险,在曹强的授意下,马某将原来的收条收回并销毁。

2018年2月,马某等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犯罪被获嘉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曹强在案件调查期间,担心自己被查处,将借张某的3万元,主动归还2万元,目前还有1万元未归还。

14户村民156万元,假合同骗取群众血汗钱

富贵花园小区是获嘉县太山镇政府修建在太山村里的一个社区,用于解决该镇住房紧张群众的用房需求。

而正是这样的一项利民惠民工程,在曹强的眼里,也成了一块“唐僧肉”。

2018年,他先后利用自己太山镇党政办主任管理单位公章的职务便利,以及负责太山镇富贵花园社区物业管理的便利,以太山镇人民政府的名义私自以借款协议、抵押借款合同、购房合同、

协议书、暂收协议等方式,将富贵花园社区的18套楼房及门面房抵押给太山镇李德平等14名村民,共骗取158万元。

“我之前在太山镇政府工作又是太山村的第一书记,而且我也负责富贵花园的日常维护工作,与村民都熟悉,他们也都相信我,我自己以收取楼房尾款名义向他们要钱,他们就把钱给我了,但我实际也没有将他们给我的钱交至太山镇财政所……”曹强正是利用了群众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极大信任,14名村民将辛苦劳作攒下的钱交给了曹强。

“我看着那合同上有镇政府的公盖,曹强也是镇政府的人,觉得不会有假……”村民直到案发后都不敢相信,自己手中盖着政府印章的合同全是曹强一手“制造”的假合同。

曹强参照镇政府原来正规的材料手续私自制作借款协议、抵押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在电脑上制作好后,他就在这些书面协议上填好金额,盖上太山镇人民政府的公章,让购房户在上面签字。

镇政府的公章由曹强管理,他什么时候需要就拿出来盖。管理制度的漏洞,让单位公章成了他骗取群众信任的“法宝”

胆大妄为的曹强,居然让购房者在太山镇党政办他的办公室里给他交钱。而骗取来的钱财均被曹强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挥霍。

219万元,终究纸包不住火

曹强近年来共骗取群众219万元,直到获嘉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出现在曹强面前,他还丝毫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他为自己苍白辩解:我为太山村的发展也付出了许多努力,我只是借用他们的钱,我是打算还的……

2018年9月10日,曹强因涉嫌犯罪被获嘉县监察委员会留置,2018年9月28日,因严重违反群众纪律、财经纪律及违法犯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曹强身为基层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蜕化变质,目无党纪国法,纪律意识淡薄,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给党的事业和党在群众中的形象造成了严重损害。

2019年9月28日,此案移送获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提起公诉,获嘉

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曹强犯挪用公款、合同诈骗罪等数罪并罚,总和刑期有期徒刑2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曹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19年12月3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我给组织抹了黑,我对不起党,对不起太山村信任我的群众……”曹强在庭审现场的忏悔,终究还是晚了。

等待他的,将是漫漫的铁窗生涯。

案件点评

获嘉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孙福海对此案件进行了点评:

曹强一案是十八大以来获嘉县查处职务类犯罪案件中涉案金额最大、判处刑罚最重的乡镇干部犯罪案件,其行为在当地造成的影响极其恶劣,民愤极大。此案的查处,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拍手称赞,同时在获嘉县及周边地区也引起了极大反响,其震慑力和警示教育意义不言而喻。

“一念收敛,则万善来同;一念放恣,则百邪乘衅”,曹强参加工作较早,在多年的乡镇工作中也为乡村经济发展作出过自己的贡献,他沾沾自喜于一得之功,在飘飘然中忘记了初心使命,忘记了党性原则,忘记了党纪国法,政治信仰缺失,价值观发生偏差,理想信念丧失,特权思想严重,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为虎作伥,歁上瞒下,对群众坑蒙拐骗,用公权力为个人谋利……曹强一案留下的是沉痛的教训和深刻的警示。

曹强被查处后,获嘉县纪委监委及时跟进,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要求太山镇以案为鉴开展以案促改,针对办事程序、公章管理、政务公开等方面进行整改,同时在全县开展警示教育,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把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贯穿始终,强化对小微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同时,获嘉县在11个乡镇219个行政村均已成立乡村监察专员,打通国家监察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严格日常监督,防范小微权力的脱管、失管,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防下一个曹强的出现,使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根植于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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