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我的车子是新买的,被偷了,然后我就推走了别人的车弥补自己的损失。”嫌疑人赵某在面对民警的询问时如实交代。
近日,卫辉市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民警破获一起电动车盗窃案。
9月1日,城郊派出所民警接到李女士报警,称自己停放在某商场门口的一辆电动自行车被盗。民警随即开展调查工作,通过调取周边的多个视频监控,最终锁定嫌疑人赵某。9月15日,民警在某早餐店将赵某带回派出所讯问。
经查,9月1日16时许,赵某骑着自己新买的电动车到商场购物,一个多小时后从商场出来,在商场门口苦苦找寻自己的车辆未果,以为车辆被盗,没有第一时间报警,而是抱着挽回自己损失的心态,将商场门口停放的一辆相似样式的车辆盗走。并在随后的10余天内,若无其事地骑着盗窃所得车辆正常出行。直到被民警找到,赵某仍是歪理应对。民警一遍一遍地向其解释法律规定,使赵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退回所偷车辆。
同时,该案还牵出了另一起盗窃案件。“你们能找到我,也得把我的车找回来,要不我不服”,赵某进拘留所前还一直念叨着她的电动车。城郊派出所的民警也把这件事放在了心上。
当日,民警对嫌疑人赵某车辆被盗一案受理,并发动一村一警包村辅警下辖区开展摸排。9月16日,辅警在该商场东侧路边发现了一辆疑似电动车,经赵某家属辨认,确系赵某丢失的电动车。原来是赵某沉迷购物,出来时忘记自己的电动车停放位置,误认为自己新车被盗,这才盗走了他人车辆,其实自己的电动车一直停在商场门口某个角落。
目前,赵某被城郊派出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两辆电动车均已物归原主。至此,两辆电动车被盗案件成功侦破。
民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发现自己财物丢失的第一时间,一定要向警方报案或者向物业人员反映,而不能像赵某一样法律意识淡薄,采用这种违法方式弥补损失,最终将自食恶果。
(史红利文/图)
民警与电动车失主家属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