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牧野区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要求,坚持依法治区,深入开展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不断强化法治文化建设,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先后获得“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县(市)、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督导先进县(市)、区”“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区”等荣誉。
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坚持依法执政
牧野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把该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规划,扎实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区委、区政府切实担负起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责任,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整成立了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区委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中,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同时,制定年度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具体指导工作的开展;专题听取工作,部署工作,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近年来,牧野区在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平安创建、环境污染治理、处置非法集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中,均将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与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有序开展、依法推进。
二是强化制度保障,落实责任。对照国家、省、市要求,结合牧野区实际,制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规则》《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等一系列制度文件,为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提供了健全的制度保障。特别是责任清单的制定,明确了各责任单位的职责,制定本部门、本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规划并抓好落实,形成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是严格督导考核,确保实效。坚持把法治建设列入全区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列入年度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科学设置法治考核指标,建立法治考核机制,综合运用法治考核结果,把法治建设的“软任务”变为“硬指标”。支持区人大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相继开展《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等执法检查,有效促进了依法治区工作的开展。
突出重点统筹规划扎实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一)严格依法行政
全区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切实做好科学执政、依法执政、依法
行政。
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年~2020年)》,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并进行责任分解。
二是不断提高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将决策前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政府决策合法合规。区政府聘请6家律师事务所主任组成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对招商引资、合同合约、行政民商事涉法、信访事项等提供政策法律意见,为区政府最终决策提供法律支撑。仅2019年,区政府法律顾问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意见110余件。
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管。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严格把好规范性文件质量关和程序关,政府规范性文件出台前法合律100%。2019年,全年审查规范性文件5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按时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四是严格规范公平文明执法。对全区20家单位权责清单进行法制审核并依法调整,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平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强制、检查、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按照“纵向到底,突出基层单位,横向到边,突出重点领域”的原则,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切实提高执法监督实效。
五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依法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高效办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依法认真做好行政诉讼举证、答辩工作。2019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已审结2件,申请人主动撤回2件;行政诉讼案件22件、民事诉讼案件6件,均依法应诉,结案14起。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充分发挥全区103个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及时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六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畅通区长信箱、12345公共服务热线等社会监督渠道,及时受理、妥善解决、按时反馈群众和企业对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关切。主动强化内部监督,加强对重点部门内控监督,严防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采购、公共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权力滥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加政府信息公开量。全力推进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外网与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建设,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一是规范审判、公诉工作机制。区法院坚持以庭审实质化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庭前会议、非证据排除和法
庭调查“三项规程”建设,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证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审判质效。区检察院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发挥好诉前主导、审前过滤、庭审指控、人权保障等作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构建新型的诉侦、诉审、诉辩关系。
二是规范办案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区法院强化对员额法官的监督,制定法官权责清单及院长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责清单,进一步细化权力运行规范,明确问责追责程序,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办案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特别是规范执行工作流程,加强联合信用惩戒,2019年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103人次,对42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有300多起案件被执行人慑于惩戒威力主动履行义务,“执行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区检察院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等制度,深入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实现案件从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到出庭支持公诉由一名检察官或一个办案组负责,压实办案人员责任,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该院从解决人民群众的关心事、难心事出发,办理的赵定河侵占绿地步道公益诉讼一案,为某小区恢复公共绿地1.3亩,拆除违法建筑240平方米,获得小区居民的高度赞许,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专项调研了此项工作并给予了肯定。
三是大力推行“阳光司法”。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有效行使权力,参审范围不断扩大。进一步完善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庭审、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全面公开,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的公正廉洁。司法援助有效落实,仅2019年,区法院、检察院司法救助25人、90.95万元。
深化普法宣传助力社会治理
(一)推进全民守法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普法宣传教育。区委坚持把法治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安排具体学习内容,认真组织实施,起到了表率作用。“七五”普法以来,区委中心组共组织学法9次。加大各级干部培训力度。组建一支由执法机关人员、大学教授等30人组成的普法讲师团,共举办科级干部普法培训班、执法人员普法培训班、普法联络员培训班8期,培训普法人员1800人次;同时,建立了全区干部普法考核档案,全面记录干部学法情况,有力促进了全区各级干部学法、用法,进一步提高了各级干部的法律意识。
二是狠抓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学校法治宣传教育主阵地的作用,全区38所中小学全部聘请了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并定期
为学生开展法治讲座,同时,在学生入校和离校期间进行法治安全教育、每年开展中小学法治安全进校园活动,有效提高了学生的法治和安全意识。创新活动载体,各学校结合自身的实际,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法治漫画、征文等活动,使青少年在寓教于乐中受到了法治熏陶。特别是新乡市“新时代法治校园启动仪式”与“新乡市法学会法治进校园活动”在牧野区成功举办,被多家媒体报道,受到了广大学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三是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农村,组织全区政法干警进村入户、排忧解难,安排律师下乡到村担任法律顾问,建立村公共法律服务室。在社区,在主要街道建立百米普法宣传长廊,建立法治文化宣传长廊,开展律师进基层活动,组织律师担任社区法律顾问,利用微信群传播法律知识,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在企业,组织企业领导与律所对接,开展企业对接专题法治培训,增强依法治企的观念,通过设置律师咨询台、组织开展职工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开展法律宣传进企业、建筑工地活动,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同时,牧野区还紧紧围绕法律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先后精心组织了全国宪法宣传日、法治电影进基层、法律援助案件回访、法治书画展、法治演讲等一系列宣传活动,并在重大节日开展法治文化活动20余场次,在全区营造了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深化社会治理
一是强化基层治理。持续推进强基固本工程和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通过建设“五好”乡镇党委、创建“五星支部”,推行“积分管理”,激发基层基础活动,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二是强化综合治理。学习弘扬“枫桥经验”,完善诉调对接多元化解矛盾工作机制;加快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将“智慧牧野”“网格化”“雪亮工程”多网融合、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了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截至目前,该区有市级法治镇(办)1个、省级法治镇(办)1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3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个。
三是公共法律服务覆盖城乡。成立了牧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了区、镇(办)、村(社区)3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选聘57名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在全市率先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在全市推进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李爱萍高银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