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延津县公安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延津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安排,并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堵塞漏洞,力求通过巡察整改工作促党建和业务工作双提升。
会上,与会人员重新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审议了《关于落实延津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项对照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期限,落实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实效。
对于巡察整改工作,会议要求要站在“巡察不整改就是对党不忠诚”的高度,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始终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全员参与、整体联动的责任落实体系。县公安局巡察整改办公室要建立对账销号制度,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驻局纪检监察组、督察大队、政治处等部门要坚持将督导检查、跟踪问效作为推动整改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要结合“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民警日常执法执勤和行政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李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