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达成执行和解后被执行人却再次失信不还钱,近日,红旗区法院执行法官王晓斐再次对该被执行人释法成功促使该案件执结。
2018年4月,原告申某、明某向被告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的某项目供应建筑材料。但被告却拖欠原告货款1372574元拒不支付。在审理过程中,经红旗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期偿还货款及违约金等共计1472374元。
2019年9月29日,两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王晓斐团队立即对被执行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财产进行了查控,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的账户金额124万余元,虽然还不足以履行案件,但这样一来,该公司账户的资金只能进,不能出,也不能提现,就等于给被执行公司戴上了“紧箍咒”,使其切实感受到强制执行的压力和紧迫感,果不其然,10月9日,被执行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来到法院,要求法院解除对公司账户的冻结。经过商议,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场履行执行款70万元,剩余执行款分期偿还。申请执行人也向法院申请解除对该公司名下账户的冻结。
本以为案件能够就此终结,没想到,被执行公司却再次失信,案件恢复执行后,执行法官王晓斐第一时间去往被执行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做工作,在交谈过程中,王晓斐发现该公司的桌上正摆着标书,便立即对其开展释法工作,向其说明此前因该公司有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动作,法院便没有再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而现在,该公司却拒不按照和解协议偿还剩余欠款,法院可依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或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旦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就无法参与招投标。
王晓斐的一番话,让被执行公司负责人明白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将带来的后果,8月10日一早,被执行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某来到法院,将全部执行款履行到位。(禹亚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