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原阳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时发现,原阳县一胡同内存在一家熟肉加工黑作坊,生产场所脏乱差,生产设备、生产原料、生活用具随意放置,未采取任何防蝇、防
鼠、防尘措施,苍蝇乱飞、污水遍地、垃圾成堆,气味刺鼻,生产加工人员无健康证,食品安全无法保证。
针对发现的问题,原阳县检察院及时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向原阳县市
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原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展开执法检查,对该食品小作坊依法予以取缔,并于8月17日邀请原阳县检察院共同召开原阳县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培训会(如图)。
培训会中,原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从《刑法》《民法典》《食品安全法》等多部法律出发,向小作坊经营者介绍了食品安全风险可能导致的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以及民事上的赔偿责任,通过真实案例、释法说理,使小作坊经营者进一步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对原阳县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工作进行了部署,传达了《原阳县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对《河南省食品小作坊通用卫生规范》《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培训。培训会最
后,各食品小作坊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此次联合培训会,是原阳县检察院提升检察建议质效的一次有益探索,是将检察建议由“纸对纸”到“面对面”,由“司法”到“普法”的具体举措;也体现了检察机关在提出建议的同时积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开展执法活动,切实落实检察建议内容,增强检察建议刚性;通过现场释法说理,促进小作坊经营者及时完善自身管理,使检察建议的作用向有效推动社会治理延伸,真正实现公益诉讼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原阳县检察院充分发挥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持续发力,用实际行动让百姓能够吃的安心、吃的放心,全力护航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夏兴宇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