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8月19日至20日,新乡县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以被告人徐某宾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开设赌场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一案,20名被告人出庭受审(如图)。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6月以来,被告人徐某宾利用开设赌场之机,网罗了被告人姜某强、李某、司某伟、刘某某等人。
2016年4月开始,被告人徐某宾纠集被告人王某星,以处理村民堵门闹事相威胁,对某企业进行敲诈勒索,先后要求该企业向其支付所谓“工资”,强行“入股”该企业,强迫该企业及村民向其购买白酒等物品。
之后徐某宾又纠集被告人司某伟、司某军、徐某某、李某文等19人利诱他人参与赌博,利用作弊工具,多次设置“推牌九”骗局实施诈骗,攫取大量资金,对拖欠赌债不还的参赌人员和借用高利贷人员,采取使用辱骂恐吓、殴打喷漆、打镲滋扰等暴力手段催“债”,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了周边群众人身财产权益,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徐某宾为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按照集团所犯罪名进行定罪处罚,其余被告人应按照参与的犯罪以及犯罪时、犯罪后的综合表现,依法定罪处罚。所列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法庭上,首要分子徐某宾当庭痛哭悔罪,其余19名被告人亦当庭全部认罪悔罪。
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新乡县首例涉恶案件,受到社会各界关注。
市有关职能部门人员代表,新乡县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纪委、司法局工作人员及部分村委干部、被告人亲属旁听了庭审。
庭审经控辩双方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阶段,因案情复杂、社会影响重大,经合议庭评议,法庭决定对该案择期宣判。
(高敏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