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延津县丰庄镇后王庄村贫困户王某致电延津县检察院,以此表达对县纪委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组刘艳的感激之情。
丰庄镇后王庄村贫困户王某身体残疾,没有劳动能力,2003年与一外地有精神障碍的女子同居,由于法制观念淡漠,两人未办理结婚手续。2004年,该女子在生下一个男孩2个月后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王某因婚姻没有正规手续,在办理特困户申请时未被批准。群众利益无小事,在了解真实情况后,刘艳多次与村委会领导沟通,协助村委会将王某的真实情况向派出所、民政部门进行汇报,为王某办理了特困户申请的相关手续。
(耿书清申宴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