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7日新乡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阎紫梅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武建军为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靳恒新的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复中的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决定任命:
郭胜华为新乡市卫河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决定免去:
刘鹰的新乡市卫河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武建军的新乡市卫河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