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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7日 星期
市卫健委权威发布
新乡市佩戴口罩指引——七戴七不戴


七种情况需佩戴口罩

1.有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的,以及与其接触者。

2.医院的医护人员,到医院就诊的病人和探视者。

3.乘坐出租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

4.在密闭及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如火车站、高铁站、商场、超市、银行、美容院、影院、网吧等。

5.窗口和公共场所的服务人员,如餐馆、酒店、机场、火车站工作人员,出租车、公交车司机,航空公司乘务员等。

6.从事疫情相关的工作人员,如防疫人员、警察、保安等。

7.入境人员从入境开始到隔离结束。

七种情况可以不佩戴口罩

1.在户外空旷的地方,如广场、公园、绿化带、景区、大街等。

2.在人员稀少的地方走路、散步、骑车等。

3.个人开车或与健康的家人、朋友一起乘坐私家车。

4.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日常上班、固定人员参加的小型会议,如无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时。

5.居家且家庭成员没有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时。

6.在田间地头、建筑工地、野外勘探和高空作业等人员不密集场所。

7.1岁以内的婴幼儿不宜戴口罩,易引起窒息。

(卫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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