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魏明哲)疫情期间,我市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疫情应对和安全风险防控,充分做好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帮助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为全市集中精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按照相关规定,我市会根据非煤矿山情况和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分类分批确定复工复产具体时间。原则上从业人数较少、作业岗位分散、作业环境开放、防疫难度较小的露天矿山符合相关条件后,可优先组织复工复产。非煤矿山企业须将企业零疫情作为复工复产先决条件,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复工复产必要条件;复工复产前没有备齐疫情防御防护用品的、没有完成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及双重预防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有效运行的禁止复工复产。企业要制订疫情防控方案,建立六类台账,即门岗入场登记台账,员工体温检测台账,车间、办公区、电梯间、厕所消毒台账,职工宿舍消毒台账,食堂消毒台账,企业三类人员排查台账。员工上岗必须筛查防护,进入作业场所须配戴口罩,重点区域定期消毒,用餐住宿应采取适度分散的办法。
为切实做好服务企业的工作,我市将继续实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全程线上办理,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因疫情不能复工的非煤矿山企业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项目,根据企业申请和疫情,顺延基建工期和整改时限。采用远程服务方式,指导帮助辖区企业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严防一停了之等“一刀切”行为。同时依托区域骨干企业,成立区域专家组,对达到疫情防御防控要求和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要组织骨干企业专家手拉手结对帮扶复工复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