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魏明哲)记者昨日获悉,按照要求,我市将强化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责任落实,以有效防止疫情传播,保证企业安全有序复工。
按照相关要求,房屋出租人和用工单位应切实履行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责任,主动将承租人和单位用工信息报送属地公安机关,纳入暂住登记管理。房屋出租人和用工单位要及时了解承租人、务工人员近期旅居史,督促相关人员落实采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体温监测,情况异常的及时报告并配合安排到医疗机构就诊。外来务工人员,需主动申报暂住登记,配合防疫检查,做好自我防护,在到达工作地后,要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申报暂住登记;并自觉遵守当地的防疫规定,主动接受防疫检查,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报告社区工作人员,在社区工作人员指导下,采取自我隔离等防护措施或到医疗机构就诊。
此外,公安机关已建立了网上办事系统,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办理相关业务,疫情防控期间,可登录河南省“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或我市公安机关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