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殿芳)“不让放烟花爆竹是为了保护环境,是为大家好,放心,我一定不会再卖鞭炮了。”1月10日,面对新乡县朗公庙镇环境执法人员的宣传,该镇一超市负责人王伶俐爽快地承诺着。
当日上午,记者在朗公庙镇街头看到,禁售禁燃标语随处可见,店铺门口、人员集中场所均贴有政府发布的烟花爆竹禁售禁燃通告。环境执法人员走街串户,把宣传页送到群众手中,并细心讲解,动员大家改变春节燃放鞭炮的陋习。多数群众对此表示理解支持,决定过一个干净清爽的春节。
据了解,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以来,新乡县采取张贴通告、悬挂横幅标语、开设环保课堂、发放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等多种措施,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同时,新乡县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对非法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手软。截至目前,该县已查处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点6处,治安拘留6人,收缴烟花爆竹3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