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李志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6年1月28日由延津县公安局立案,2017年8月3日经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司法机关共追缴涉案资金101.99万元,所追缴资金已
于2019年8月9日前全部清退兑付集资群众,现予以结案。特此公告。
延津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领导小组资产处置兑付工作组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