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王洪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8年7月25日由延津县公共局立案侦查,2018年12月21日延津县法院判决。司法机关共追缴涉案资金230400元,所追缴资金已于2019年12月21日全部清退兑付集资参与群众,现予以结案。特此公告。
延津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领导小组资产处置兑付工作组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