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董颖
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中央提出的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奋斗的目标。”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检察院和检察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检察工作法律监督、服务大局职能作用的发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一直都是衡量检察工作的标准,也是检察机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导思想。检察机关只有自身做到清正廉洁,确保法律监督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才能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才能真正实现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才能使人民群众在法律监督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下面,我以“铸初心、肃纪律、崇担当、守使命”为题,从这四个方面谈一下自己的认识。
一、“笃行”铸初心
什么是“初心”?就是做某件事的最初的愿望和最初的原因。习近平总书记在他的《习近平七年知青岁月》一书中,把自己称为“普通的农民”,他和当地百姓打成一片,为群众做实事成为他始终不渝的信念,群众需要什么,他就干什么。他时常回忆道:“我是黄土地的儿子……我永远不会忘记梁家河,永远不会忘记父老乡亲,永远不会忘记老区人民”,这无疑就是习近平总书记铸初心的磨练阶段。7年知青的艰苦岁月培养了习近平总书记良好的道德修养,坚定了他对共产主义的信仰和对党无限的忠诚。他曾反复强调,“做人要有人品,当官要有官德”。对共产党员来说,道德是党性的基础、力量的源泉,是纯洁的保证、抗腐的良药。讲道德、有品行,就是要把加强道德修养、锤炼道德品质作为人生的必修课,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检察官,具有高尚道德品行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没有私心,要始终恪守检察官的职业道德,做到忠诚、公正、清廉、文明。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检察官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工作导向,努力追求司法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司法办案的目标,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核心意识,始终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司法办案,高度关注和回应人民群众合理的诉求,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
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不仅是检察事业和检察工作的终极使命和价值追求,也是每一名共产党员和检察官应当具备的初心。
二、“知规”肃纪律
“天下之事,成于惧而败于忽”,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检察官必须始终保持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一种在位一天、赶考一天的紧张感、危机感,坚守法纪红线,筑牢拒腐防线,严把为官底线,才能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办事、清清白白为官。周永康、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都是对组织、对人民、对法纪缺乏敬畏,最后在利益诱惑中败下阵来,站到了历史和人民的对立面。“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
检察官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把遵纪守法作为一种人生智慧来坚守,把谨言慎行作为一种思想境界来捍卫,用党章党规、检纪条规来约束自己,管控自己,带头立行,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在抓班子带队伍上,要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善抓善管、常抓常管,在敢抓敢管中体现担当,在真抓真管中体现责任,在善抓善管中体现智慧,在常抓常管中体现要求,把“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抓实、抓细、抓具体、抓出实实在在的效果。
目前,检察队伍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离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比如,职能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依然存在,办案效率不高的问题依然存在,队伍不廉洁的问题依然存在,为民服务意识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检察机关要实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根本目标,就要抓好以下几点:一要切实筑牢对党忠诚的政治灵魂,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下。二要自觉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人民满意作为判断和衡量检察工作的标准。三要持续正风肃纪,坚决整治特权思想、衙门作风,坚决整治徇私枉法等司法腐败行为,着力打造干干净净的队伍,培养规规矩矩的干警,锻造出业务和政治素质过硬的检察队伍,树立良好的检察形象。
三、“无畏”崇担当
什么是“无畏”?就是无所畏惧,勇往直前。无私才能无畏,无畏才能担
当。无私无畏要从净化灵魂、完善自身、提高修养做起,对照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制度规定,经常性地“照照镜子”,问问自己能力够不够、作风正不正、工作实不实、为官廉不廉?自觉树立为追求理想而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勇于舍弃“小我”成就“大我”的精神境界。什么是“担当”?就是“担负、承当”。这是一种强烈的责任意识,以及由此升华的忧患意识。也是一种勇于面对大事、难事的责任意识,是一股披荆斩棘、一往无前的拼劲儿,是一股不屈不挠、永不放弃的韧劲儿,是无私奉献、为民呐喊、为民请命的一腔热血,更是一种“铁肩担道义”“敢为天下先”的胆识和气魄。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党纪党规的篱笆越扎越牢,个别党员干部发出为官不易的感叹,消极颓废者有之,慵懒怠政者有之,迷茫不适者有之,党员干部队伍的心态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作为新时期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适应新要求,时刻牢记使命在肩、责任在肩,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积极培养对事业的进取心、对权力的敬畏心、对群众的百姓心、对同志的平和心、对名利的平常心,永不懈怠,永不停滞,自我加压,负重奋进。
纵观2012年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履新至今,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发表的重要讲话、阐述的思想观点和推出的重大举措,大气磅薄地展示了一个大国领导人应有的担当、气度、风范和形象。勇于担当、善于担当也是党员干部应当具备的能力和水平。这个能力水平的体现,不仅仅是关键时刻站出来,危机时刻冲上去,上去之后拿得下,出了问题敢担责,而且还要善于追求主动的、积极的担当,善于预见他人预见不到的情况,善于解决别人解决不了的问题,不推诿不扯皮,不懈怠不折腾,会超前谋划,能主动担当,敢干事能成事。所以,一个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的人,一定是一个有水平有能力的人,只有担当,才能体现这种能力和水平。
四、“知行”守使命
王阳明在“知行”中认为“知”和“行”不分先后,知行并进,若分离来对待,必然是想一套,做一套,这是使命感缺失的表现。责任呼唤担当,使命引领未来。回顾我党历史,勇担使命始终是中国共产党人不变的政治品格,也是我们得到群众拥护和支持的原因。我们的使命是什么?就是要树立正确的党风政风观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其中。基层检察院作为检察系统的“神经末梢”,当
前,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党的领导弱化、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现象,如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两个责任”落实还不平衡、不彻底,少数干部在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下不收敛、不收手,“四风”问题禁而不绝,暗地里滋生新的变种等等。
以上这些问题,有的同志可能会说讲得重了,把问题放大了,也有的同志对这些不良风气感到不以为然,认为是小题大做,但不可否认这些问题是不同程度存在的。
面对这些矛盾,我们必须拿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劲头。一是找准工作定位,明晰工作思路。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的长期性、严峻性和复杂性,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动摇,坚持强化对司法办案监督和8小时外的监督并重,坚持不懈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最大限度防止干警出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干警的积极性,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二是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创新发展。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需要我们增强改革创新本领,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要沿着检务督察监督这条线,以这次“查问题、补短板、促提升”专项活动为契机,真正沉下心来找问题、补短板、破难题。特别是针对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重新确定的业务部门,归纳风险点,梳理检察官权力清单,建立防控网,做到检察官岗位风险防控全覆盖。三是坚定立场,敢于刀口向内。特别是一些不想升迁的“懒”人、不思进取的“庸”人、信仰不正的“漂浮”人、办事轻浮的“随意”人、表里不一的“两面”人、不守纪律规矩“触碰红线”的人,该调整的调整,该查处的查处。四是正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矛盾面前最能考验领导干部的担当作为。实际工作中,在是非问题面前,敢不敢批评人、处分人、管理人;在名利面前,能不能正确对待,能不能不争不抢,在难事面前,能不能冲在前、干在前,这些都是考验领导干部是否有担当精神的试金石。检察机关领导干部面对复杂繁重的改革任务,不能畏首畏尾、裹足不前,更不能有碰到困难“等靠要”、遇到问题“绕开走”的想法,关键时刻必须带头豁得出去、顶得上来。要带头弘扬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积极进取、锐意改革的精神,努力把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作为突破口,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迎难而上,打好党风廉政建设持久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