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批、第十三批、第十四批、第十五批、第十六批)
一、市住建局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2100017反映情况:红旗区牧野大道与华兰大道交叉口向北300米路东,红旗小区旁边污水泵站恶臭气味刺鼻,影响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牧野大道中途泵站分为污水泵站和雨水泵站两处。其中,污水泵站负责北起向阳路、南至科隆大道、西起和平大道、东至新二街区域内6.2平方公里居民生活污水的抽排。污水经泵站提升后沿牧野大道—人民东路—新二街主管网流至骆驼湾污水处理厂,是我市新城区和高新区的主要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则负责该区域内汛期雨水的抽排工作,汛期雨水经泵站提升后沿牧野大道至卫河泵站抽排入卫河。经过现场排查,产生臭味的主要是雨水泵站前池内的污水。目前,我市市区正在进行污雨水分流改造,对牧野大道中途雨水泵站进行末端截污,将该区域内雨水管道内的水源导入污水管道,最终流入骆驼湾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由于污雨水还未实现彻底分流,雨水管道内积存部分污水,雨水泵站抽排时污水进入前池后会散发出臭味。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针对雨水泵站抽排污水造成的臭味,市住建局将加快该区域内的污雨水分流改造进度,减少污水产生量,以降低臭味。
二、市住建局
受理编号:X410700000000201912100002反映情况:罗庄街社区居民反映43号楼2单元地下水表井设计不符合规定,长期在污水里浸泡。供水企业表示供水设施由用户负责管理维护,而居民则表示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统一负责维护。居民多次向市政府、司法局、住建局、12345举报电话反映,至今没有解决。举报人要求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管理维护。居民梁风宝要求供水公司承担破裂水管的费用。
调查核实情况:该表井位于43号楼2单元口南,因43号楼2单元下水排污管道距离表井较近,污水管道破损经地埋供水管道填埋缝隙渗入表井,造成表井长期存有污水,但污水未覆盖水表,供水管道无破裂,水质安全可以保证。新乡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已向该栋住宅楼居民解释表井维护权限、范围并送达《表井整改通知书》,但用户拒绝签字。
根据《新乡市城市供水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用户贸易结算水表以内非物业管理区域的供水管道及设施,由用户或产权所有者负责管理维护。新乡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保期内的表井损坏后维修由自来水公司承担,超出质保期的表井维护、维修应由用户或产权所有者负责清理维修。鉴于表井内存有少量污水,且该水表井已超出工程质保期,如果要彻底解决用户反映的问题,建议用户将表井外移或改为壁挂式表井,其表井改造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应由产权使用人全部承担,新乡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本着优质服务的态度,愿意和用户共同分担所需费用。对于该解释,用户表示不理解、不接受。本着对用户负责的态度,新乡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先行对表井进行排污清洗处置,并对水表井进行了防漏水处理,减少污水渗入表井内部。另外,梁风宝提出的水表管道冻裂一事,我们经对管道检查,未发现管道破
损情况发生。
是否属实:水表井有污水属实,管道破损不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我局将督促新乡首创水务公司加大对用户水表井的排查,按规定进行问题整改处理。
三、凤泉区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2100019反映情况:西玛大道特警队对面院里有个“泰格冷暖”,没有旱烟净化器,烟尘直接排放,晚上偷偷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反映的企业为新乡市泰格冷暖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凤泉区和平大道北段汲詹线以西300米。企业年产50万件空调冷凝器管件项目已于4月4日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通过备案。该企业为外购管件折弯作业,无焊接工序,未发现有任何焊接设备。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督促该企业做好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规范生产。
四、新乡县
受理编号:X410700000000201912110002反映情况:新乡市庆玉纺织有限公司棉涤滤尘设备都是空的、坏的,粉尘大,污染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该公司位于新乡县翟坡镇大杨路中段,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现场未发现群众反映的棉涤滤尘设备都是空的、坏的,粉尘大,污染大气现象。7月份,河南德信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出具的《2019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书》显示,未发现存在超标排放现象。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按照环境监管网格化的要求,翟坡镇政府、新乡县环保局要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新乡县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2080003反映情况:朗公庙镇朗公庙村南伟良机械建有喷漆房,并偷偷喷漆。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伟良机械正式名称为新乡市伟良机械筛分有限公司,地址位于新乡县朗公庙镇原庄村东头,法人代表为王新伟。该公司年产500台(套)震动筛项目,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08年6月经新乡县环保局审批,2008年11月,通过新乡县环保局验收,主要原材料为不锈钢板材、橡胶密封件、硅胶密封件、振动电机等。经调阅该公司环保手续,显示无喷漆工序,需进行粉末静电喷涂的部件外协加工,并签订有加工协议书。新乡县环保局于10月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经审批,擅自建设一套粉末静电喷涂设备,随即对此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未批先建的粉末静电喷涂设备已拆除,现场无喷漆痕迹。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新乡县环保局要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凤泉区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2090008反映情况:分将池村西头现正在采矿捣石头,扬尘特别大,噪声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分将池村西头采矿捣石头的项目是凤凰山矿山环境生态治
理项目,距离分将池村约1000米。3月份项目开始实施,项目周边建有围挡,铺设供水管道,添置洒水抑尘车10辆、雾炮15台,每日22时以后不再施工。现场核查时,项目自11月15日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起停工至今。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督促项目施工方做好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和与群众达成的协议,做好停工、抑尘等工作。
七、获嘉县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2100001反映情况:一建状元府建筑工地半夜施工,噪声扰民,曾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无果。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的获嘉县一建状元府建筑工地是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项目,该项目位于获嘉县振兴路北段西侧。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12月11日,专案组对群众反映的一建状元府项目进行核查。10月份,该工地浇筑混凝土,因施工工艺要求连续性,该工地存在夜间施工现象。接到群众举报后,我单位作为主管部门对其工地下发整改通知单,已责令其工地禁止夜间施工,避免噪声扰民。
八、辉县市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2070005★反映情况:辉县市百泉镇老赵沟村沥青搅拌站气味难闻,扬尘较大,环境脏、乱、差。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河南省跃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沥青拌和料项目,位于辉县市百泉镇后窑村老赵沟,占地8200平方米,投资3000万元。该公司2014年8月建成并投产,于2017年10月9日进行了环保备案公告(文号:辉环清改备2017第338号)。7月14日,省涉气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对该企业进行检查时,该公司因地面积尘严重,7月17日被辉县市政府下文断电。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该企业对地面积尘问题立行立改并接受行政处罚2万元。12月8日对该企业进行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处于断电停产状态,无扬尘现象。
九、获嘉县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2090010*反映情况:举报人对D410700000000201912020013*处理结果(不属实)不满,举报人称获嘉县黄堤镇江营村木炭厂仍在烧炭,根本没有用电,环保手续不实,依然在生产,强烈要求督导组亲自去查看。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公司环评手续2018年9月3日审批,正处于验收阶段,目前已完成验收检测。该公司原料为木炭(水烟炭),干燥工序为两座窑炉,采用电炉丝加热。因该公司在试生产前期干燥工序温度控制不当,温度过高曾致使产品燃烧,举报人举报公司烧炭不属实。目前,我县处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该公司红色预警管控措施为:停产,停止运输;橙色预警管控措施为: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公司已按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到位。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无
十、卫辉市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2090007
反映情况:卫辉市孙杏村镇大任庄村秦堤村大约有十几家生产素肠面筋卷的企业,无任何手续,属“散乱污”企业,早上5时开始生产,烧劈材,污水乱排。
调查核实情况:经排查,转办案件的地点位于孙杏村镇大任庄村和秦堤村,共有10家面筋加工家庭作坊,生产工艺为购买生面筋地锅煮熟。现场检查时,10家面筋加工作坊有两家正在生产,现场有烧劈柴现象,且存在少量劈柴,少量污水乱排等情况。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该镇立即组织镇、村干部,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等部门对大任庄和秦堤等村进行联合执法,现已对所有面筋作坊进行了关停。
十一、卫辉市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2090002反映情况:孙杏村镇堡上村南头十字路口有加工冲床(农户院内)的机器,机器震动噪音大,影响周围村民正常休息,无任何手续。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案件的地点位于堡上村南头十字路口北,在一院落内存在加工冲床的机器,该镇于11月30日已对其进行了断电处理。12月10日现场检查时,覆盖机器的篷布和机器上存在一层浮土,已不具备加工能力。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该镇已对其设备进行了拆除清理,由所辖堡上村村委会进行日常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十二、新乡县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2090001反映情况:翟坡镇任小营村幼儿园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孟姜女河。
调查核实情况:该幼儿园为太阳花幼儿园,位于新乡县翟坡镇任小营村。12月11日,新乡县教育体育局要求翟坡镇中心校到现场检查。发现该幼儿园之前的生活用水是先排放到园内的沉淀池,再排放到村里路边的排水沟内。11月20日,太阳花幼儿园向孟姜女河排污的管道已挖断封堵,目前,该幼儿园生活用水排放至院内化粪池,定期清运。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按照环境监管网络化的要求,新乡县教育体育局、翟坡镇中心校加强对太阳花幼儿园的监管力度,提高环保意识,确保生活用水按要求处理到位,不直接外排。
十三、原阳县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2100005*反映情况:福宁集镇王庄村北1公里,有一家烘干砂厂,晚上偷偷生产,扬尘严重,无任何手续,属“散乱污”企业。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福宁集镇王庄村北一公里处有一家炒砂场,炒砂场自12月3日建成后,共生产约5天,生产产品约80吨,该炒砂场无任何手续,属“散乱污”企业。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原阳县福宁集镇政府于12月11日对该炒砂场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及《停电通知书》,责令该炒砂场负责人李志辉于12月12日前自行拆除到位,否则将依法强制拆除。当日,李志辉已按“两断三清”标准将炒沙厂拆除到位。
张法国作为原阳县福宁集镇王庄村党支部书记,对村内“散乱污”企业排查监管不力,经福宁集镇纪委研究,并报福宁集镇党委批准,决定对王庄
村党支部书记张法国进行诫勉谈话。
十四、辉县市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2080021★反映情况:张村乡沙锅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保鸿和别人合伙,利用晚上在沙锅爻村老区挖山卖石头,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依然挖山卖石头,晚上干时有人放哨。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位置位于张村乡沙锅窑老村村南,属杨圪档村、沙锅窑村和常村镇井沟村交界处。该公司于6月21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按照采矿安全施工条件要求,正式开采前需对周边不符合安全距离的养殖场予以拆除,同时修建矿区联络道路。针对此问题,11月份,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公司与周边养殖场签订赔偿协议后,委托沙锅窑村王保鸿在此施工。王保鸿按照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公司要求修建了约300米的矿区联络路,并对达成协议的养殖场进行了拆除。修建道路时在同力矿区采出的石头还堆在原地,未发现有售卖行为。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无
十五、辉县市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2090005反映情况:张村乡杨圪档村西南东方建材南边,每天晚上磨石子卖石子,检查时停产,检查后继续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辉县市东方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张村乡杨圪档村西800米,该公司有3个车间:一车间为年加工石材10万吨车间;二车间为年产80万吨高标号水泥粉磨生产线车间;三车间为年产3.5万吨轻质碳酸钙车间。其中,一车间、二车间年产80万吨高标号水泥粉磨生产线及年加工石材10万吨项目于2016年12月20日通过辉县市环保局备案;三车间年产3.5万吨轻质碳酸钙项目2008年5月6日经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审批,于2010年2月8日经新乡市环境保护局验收。12月11日夜间11时,联合调查组对辉县市东方建材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在夜间未生产。经调阅该公司磅房票据,发现该公司有夜间卖料现象。针对此问题,张村乡政府当场对该公司下达《整改通知》,要求该公司禁止生产及买卖行为。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无
十六、辉县市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2100013★反映情况:张村乡界牌沟村苏氏石材厂,厂区路面未硬化,仓储未密闭,物料未覆盖,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12月11日,联合调查组对辉县市苏氏石材加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厂区路面已硬化,厂区内无物料露天堆放情况,原料库(仓储库)已密闭到位。该公司负责人提供了公司半年内的用电清单,所用电量为日常生活用电,不满足生产用电需求。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无
十七、辉县市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2080019★反映情况:常村镇固村东和孟电路交叉口的永鑫建材北边有家破碎石头的企业,无任何手续,每天晚上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12月9日,调查组现场核实,具体情况如下:辉县市众新建材有限公司年回收利用100万吨废弃土石粉项目未生产,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破碎石头设备。辉县市天力得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配重块、2万吨农机配件项目设备已拆除;年加工石材3万立方米项目未生产,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公司存在破碎石头设备。12月9日晚,执法人员对以上2家企业进行夜查,均未发现存在破碎石头的行为。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无
十八、辉县市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2100015反映情况:常村镇赵凝屯村村西北角,村民王明亮占用耕地,用白灰块磨粉,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此件与D410700000000201912050017举报内容相同。12月11日,调查组对举报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企业属于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企业,该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管控要求自11月15日启动橙色预警以来停产到位。经调阅常村镇及赵凝屯村两级规划证明,该企业用地属于工业用地,不属于基本农田。该公司年产3万吨钙粉项目四周环境为:东临工矿废弃地、西邻农田、南临工矿废弃地、北临燕森公司。经现场核查,该项目的原料堆存、卸料、取料过程全部在料库内密闭操作,各工段共安装8台袋式除尘器,分别为破碎机处1台、消化机处1台、下料口处2台、装车处1台、成品库3台,产生的粉尘均经袋式除尘器治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该企业9月21日经河南恒科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公司检测,检测数据均达标。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周围农田有粉尘污染情况,经查访周围居民,未发现家中有积尘现象。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无
十九、新乡县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2080016反映情况:新乡县七里营镇任庄村村东有人占用耕地挖沙,后用垃圾填埋挖沙后的大坑。目前,已占耕地20多亩。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取土取沙处位于七里营镇任庄村村东1000米处,取沙面积约3亩,在镇政府工作人员与任庄村“两委”成员实地探测下,未发现大坑内掩埋垃圾。七里营镇政府当即责令取沙取土者停止挖沙行为并进行整改,目前,被挖的大坑已恢复原貌。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要求七里营镇政府加强对任庄村东地的日常监管,杜绝今后出现取沙取土现象,一旦发现有取沙取土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条文要求,进行严肃处理。
二十、新乡县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2100006反映情况:新乡县七里营镇李台村东头有家玻璃丝厂,气味刺鼻、呛眼,曾举报过,停产几天,现在继续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此件与D410700000000201911290026是同一问题。12月3日、5日已在新乡市人民政府网和《新乡日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