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殿芳)记者昨日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了解到,截至12月13日,省“三散”污染治理第五专项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的329件案件中,已经办结318件,其中,现场调查情况属实的275件,不属实的43件。
整改工作进度显示,交办案件全部办结的有市直部门(住建局、河渠办、交通局、公路局)、凤泉区、高新区、牧野区、红旗区、卫滨区、长垣市、延津县、获嘉县。未办结的县(市)、区分别为:卫辉市案件共32件,办结28件;辉县市案件共57件,办结55件;新乡县案件共58件,办结56件;原阳县案件共15件,办结14件;封丘县案件共17件,办结16件;平原示范区案件共5件,办结4件。这些县(市)、区正全力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据了解,除了省督察组交办的329件案件,现场检查组还先后交办案件171件。我市不断加压,强力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并对类似问题进行排查,推动“三散”污染治理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