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感谢法院帮我们追回了这个钱,不然这个钱还不知道要等到啥时候呢……”近日,当陈某等11户农户拿到土地承包租赁金的时候,紧紧握着县法院执行干警的手表示深深地谢意。
2014年1月,僧固乡某村陈某等11户农户分别与张某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11户农户按照合同约定将土地交付给张某使用,但张某未按合同规定向11户农户支付4万余元租金,多次索要无果。2018年,11户农户遂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作出判决,由张某于判决生效后3日内向11户农户支付合同款。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11户农户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1月20日,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经过不懈努力,仅用一个月的时间便成功执结了这11起土地租赁合同案件,让11户农户顺利拿到土地承包租赁金(如图),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侯成胜赵家珂申宁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