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殿芳)环评是企业投产前的必备环节,但是延津县东屯镇却有两家铸造企业在没有取得环评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开始生产。日前,接到省“三散”污染治理第五专项督察组交办线索后,延津县立即行动,近日对这两家企业进行了关停,并限期拆除到位。
延津县环境执法人员查明,这两家铸造企业分别为东屯镇东屯村闫景华铸造厂和新乡市东钢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
延津县环境执法人员依法对两家企业负责人下达了关停拆除通知书,责令在12月12日前将生产设备拆除完毕并清运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