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前不久,在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存在一家无证“散乱污”企业,违规加工建筑材料,污染环境。接到群众举报后,延津县塔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刻派人赶赴现场调查取证,经确认后,随即对企业进行关停,并对设备进行拆除。
“过去,‘散乱污’企业归县环保部门管,如今,县里将县直部门的部分执法权力下放,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由一支熟悉地形、了解乡情的专业执法队伍集中综合执法,力度和效率都提高了,也让执法力量直达基层、更接地气。”塔铺街道党工委书记秦致伟说。
为了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塔铺街道将辖区分为4个执法片区,每个片区由3名执法人员分包,实行网格化管理,并为12名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专业设备,向社会公布热线电话,随时接受举报和投诉。同时,将执法人员信息全部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之后,上面的千条线到了乡镇(街道)拧成了一股绳。”执法大队负责人周庆军说,仅3个月时间,执法大队已办理各类行政执法案件16件,对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和违法问题,解决群众投诉和举报起到了良好促进作用。
(姬建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