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殿芳)12月3日,省“三散”污染治理第五专项督察组对辉县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进行现场督查,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督察组先后来到辉县市孟庄镇李三修理厂、常村镇梁艳丽加油点、高庄乡岳村北头路西停车场内加油点、辉县市金城磨料模具厂、辉县市一旭建材有限公司等“散乱污”企业取缔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据了解,这些企业因为工艺落后、污染大,有的没有任何证照,而被定性为“散乱污”企业。按照“两断三清”要求,辉县市对这些企业进行了取缔拆除。
督察组要求辉县市要建立“散乱污”企业整治长效机制,对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要经常开展“回头看”工作,防止其“僵而不死”“死灰复燃”或者易地搬迁,继续危害环境,实现动态清零。
督察组还对部分群众举报案件整改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