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殿芳)12月4日,省“三散”污染治理第五专项督察组向我市交办案件18件。截至12月4日20时,我市共接收交办案件8批188件,其中重点案件64件,已办结143件。
188件案件按区域划分分别是:卫辉市案件共19件,办结11件;辉县市案件共27件,办结21件;新乡县案件共33件,办结25件;获嘉县案件共7件,办结5件;原阳县案件共6件,办结5件;延津县案件共8件,办结5件;封丘县案件共12件,办结9件;长垣市案件共12件,办结6件;卫滨区案件共12件,办结12件;红旗区案件共9件,办结6件;牧野区案件共16件,办结16件;高新区案件共9件,办结9件;凤泉区案件共11件,办结9件;平原示范区案件共2件,办结1件;市直部门(住建局、河渠办、交通局、公路局)转办案件共5件,办结3件。
从整改进度来看,卫滨区、牧野区、高新区接收的交办案件已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