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1月9日凌晨2时,辉县市法院执行110值班干警接申请人举报,称被执行人秦某某在家中。在问清楚被执行人具体位置后,值班干警立刻赶往辉县市区某小区。
干警到达该小区后,经与申请人沟通,得知被执行人一人居住,警惕性非常高,长期规避执行。之前的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秦某某翻窗户逃跑过一次,这次值班干警决定围堵。
敲了20分钟门,被执行人始终未开门,对干警的喊话也是无动于衷。这时,值班干警发现厨房窗户未关,经过短暂安排,一路干警继续喊话。辅警李修潮从一楼门楼处爬上二楼阳台,准备翻窗进入。看到窗口的干警,被执行人秦某某才将门打开。凌晨3时,其被依法拘传。
11月9日23时30分,执行110值班室干警接申请人举报,称被执行人杜某某在家。在争取申请人带路后,值班干警迅速出警。
赶到被执行人家门口,经过长时间敲门,开门的正是要找的被执行人杜某某。
经沟通得知,双方3个月前已私下达成还款协议,分期履行至元旦还清。执行干警与申请人确认确有此事,杜某某已履行两期,希望接下来如期履行。急于将欠款追回的申请人不同意,要求对杜某某采取拘留措施,经过执行干警做工作,双方未达成协议。为保护申请人权益,于11月10日凌晨将杜某某依法拘留。 (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