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是指单位和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券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
1.非法集资方式变化多样。2.多种犯罪行为相互交织。
3.非法集资宣传不惜血本,利用媒体造势。
参与非法集资的风险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利益将不受法律保护,只能由参与者个人自行承担。
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
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已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
1.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
2.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
3.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非法占有,使得集资参与人很难收回资金,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方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