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了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国防、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树立立足岗位作贡献、建功立业新时代的时代
风尚,“八一”前夕,延津县举办首届“最美退役军人”表彰暨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大会,向申长涛等10名获得“最美退役军人”称号的退役军人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品,为10名义务兵家属代表发放了义务兵优待金(如图)。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效应,按照《新乡市首届“最美退役军人”评选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延津县委宣传部、延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延津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联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延津县首届“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经过单位推荐、组织考察、审核认定等程序,最终评选出申长涛等10人获得“最美退役军人”称号。
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工作是拥军优属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激励军人保家卫国、献身国防事业的重要举措,关系到部队建设和社会稳定。自2011年《兵役法》修订实施以来,延津县全面贯彻上级精神,认真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创新退役安置方法措施。2018年,为全县439名义务兵发放优待金661万元。今年,县委、县政府积极筹措资金665万元,为413名义务兵发放优待金,并明确要求在“八一”建军节前全部足额发放到位,切实保障义务兵及家庭的合法权益。
延津县副县长付英民在讲话中指出,全县广大退役军人要退伍不褪色,转业不移志,回到地方后,积极争当创业先锋,努力争做时代楷模,向社会充分展示退役军人永葆本色、奋发图强的优秀品质和精神风貌。广大退役军人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的优良作风,在各自岗位上履职尽责,主动为延津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各级各部门要从爱国拥军、关心国防的大局出发,把工作做细做实,继续巩固“省级双拥模范县”成果。要广泛宣传退役军人的先进事迹,提升军人的自豪感和荣誉感。义务兵家庭要继续发扬“舍小家、顾大家”的奉献精神,鼓励他们在部队安心服役,把县委、县政府和全县人民的深情厚谊转化为建功立业的动力,建功军营、为国争光、为家乡争光。
(杨子瑞王飞朱永超文/图)